执行异议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20-05-31 19:20 点击量:
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
在执行过程中,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异议。执行法院在审查和处理异议时,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。
此外,案外人反对执行的诉讼可以通过特别诉讼解决。司法解释规定,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,主张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,请求中止执行的,被告是申请执行人。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主张的实体权利有异议的,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应当是共同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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